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来源:系统管理员 点击:1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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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聚焦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
一、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政策规划
(一)按照《“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要求,扎实推动《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地落实。建立任务目录、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主体、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力求在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使更多残疾人得到更大实惠。
(二)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规划中的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尽早落实,为全面完成规划的任务目标奠定基础。各市于2017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努力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重大部署细化为本地的具体政策、推进措施、年度任务、部门分工、地方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力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三)按照实现贫困残疾人 “两不愁、五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康复、家庭无障碍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和“一个聚焦”“五个助力”“五个精准”的总体思路,深入落实《山东省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汇聚工作资源,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巩固提升贫困边缘残疾人待遇,建立工作联动和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督导考核评估,狠抓各项扶贫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信息交流,做好脱贫奔康专题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召开全省残疾人脱贫奔康现场推进会,推出一批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
(四)深入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不少于10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优秀基地和20个示范基地,直接吸纳或辐射带动500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稳定实现就业增收。继续做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用足用好各类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金融信贷和财政贴息的扶持。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对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结对帮扶。继续实施“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扶贫项目,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扶持帮包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致富项目。
三、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和权益保障制度
(五)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积极推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广泛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培养、选树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实施“万名盲人按摩师培养工程”,不断完善盲人按摩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千牵万•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扶贫行动”,不断扩大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规模。全省培养1000名残疾人电商扶贫带头人,带动1万名残疾人就业。扶持1000名贫困残疾人实现网上创业。继续完善“千牵万”残疾人产品销售平台,建立山东省残疾人电商创业励志联盟,充分发挥联盟作用,打造我省残疾人电商励志创业品牌形象。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和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六)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培训。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推动制定第二期《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提高各类残疾人教育质量和融合教育推广水平。配合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通报工作。推动落实一人一案措施,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上学问题。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出台《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实施适合各类别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不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层次。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努力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数。启动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选址、征地等工作。
(七)扎实推进残疾人兜底保障。会同民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推动落实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取消对“三无”残疾人收养的年龄限制。配合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推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等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个性化政府福利制度。制定推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政策。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八)积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制定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和辅助性就业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8万名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育3-5个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托养服务工作骨干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提高托养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一批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所有设区市和市辖区至少设立一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做好辅助性就业统计工作,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辅助性就业劳动生产项目和产品服务清单。
(九)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指导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督导各市、县残联与卫生部门建立健全儿童残疾筛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继续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38.8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修订完善《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管理办法》,制定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规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康复站或康复室。实名制培训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1060名。制定《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做好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举办首届全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技能大赛。举办第二届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和全省听障儿童演讲比赛。成立山东省听障儿童艺术队。
(十)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使康复护理、托养照料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水平有较大提升。扶持泰安市辅具产业园和省内具有辅助器具生产能力的企业。推动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一)扎实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在有关部门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先期介入、主动研究、建言献策;在法规政策实施后,主动跟进,积极反馈。推动出台《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动各市加快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配合省政协做好2017年残疾人重点维权视察调研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七五”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助残活动。开展全省残疾人法律维权状况调查和送法上门服务。研究建立残联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市级“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和县级“爱心助残律师”评选活动。开展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规范化服务活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志愿者联络工作站、无障碍督导工作站。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山东省残疾人网上信访服务平台。落实残疾鉴定免费政策,积极开展重度肢体残疾人上门办证工作,在1-2个市推行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试点工作。研究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加大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活动,不断推进全省无障碍城乡环境标准化建设。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
四、认真抓好宣传文体工作
(十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省和地方媒体上下联动,围绕扶贫奔康工作,形成宣传合力。继续开展“百家媒体记者走基层”活动。推动省市两级电视台开办电视手语栏目。
(十三)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举办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做好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东部赛区的承办工作。筹备成立山东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联合会。继续培育“省级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残疾人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山东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社区”培育活动,在全省培育100个示范点。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残疾人工艺美术展。
(十四)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积极培育全省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体育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康发展。加强残疾人体育基地建设,增设一批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青少年运动员培养基地。制定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对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认真抓好各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残疾人体育比赛。认真做好第十届山东省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充分发挥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
五、大力提升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统一部署,实施残联改革方案,优化职能,提升能力,健全机制,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残联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实施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壮大基层残疾人组织,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继续开展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发挥好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专职干事(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部署地方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中,推动落实残联理事长列入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举办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抓好2017年17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和“志愿助残邻里守望”活动,积极推动全省志愿助残工作。
(十六)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和福利基金会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协会建设,鼓励残疾人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大力培养协会工作骨干和残疾人干部。在“自闭症关注日”、“特奥日”、“肢残人活动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节点,组织开展好各专门协会主导的各项活动。开展“精准帮扶•康福万家”康复辅具进万家救助、“衣恋集善幸福同行”假肢适配、“集善•远程视界”白内障复明、“责任烟草•圆梦齐鲁”温馨安居、“共享阳光—让爱飞翔”大型公益演出等慈善项目,扩大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影响力,惠及更多残疾人。
(十七)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启动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支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价格、金融、技术、人才、管理等给予优惠扶持相关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权力制约及预算、收支、合同等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十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绩效管理力度。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使残疾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传递过程。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生活服务、扶贫、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推动建立我省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服务合同,严格验收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扩大购买规模。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扶贫、无障碍建设、康复托养中心建设等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围绕“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十年发展历程征文活动。启动《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建立以残疾人康复服务业务为核心的服务平台。开发《山东省残疾人精准扶贫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省各级残联组织的精准扶贫平台。制定数据交换与共享规范标准,努力实现与残工委成员等单位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构建残疾人实名制信息大数据平台,细化信息分析、成效评价等措施。规范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基层台账数据即时录入。完善省级信息化工作机构,积极引进信息化人才,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
各市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已经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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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2017年全省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残疾人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聚焦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
一、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政策规划
(一)按照《“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要求,扎实推动《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地落实。建立任务目录、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主体、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力求在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使更多残疾人得到更大实惠。
(二)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规划中的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尽早落实,为全面完成规划的任务目标奠定基础。各市于2017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努力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重大部署细化为本地的具体政策、推进措施、年度任务、部门分工、地方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力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三)按照实现贫困残疾人 “两不愁、五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康复、家庭无障碍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和“一个聚焦”“五个助力”“五个精准”的总体思路,深入落实《山东省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汇聚工作资源,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巩固提升贫困边缘残疾人待遇,建立工作联动和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督导考核评估,狠抓各项扶贫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信息交流,做好脱贫奔康专题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召开全省残疾人脱贫奔康现场推进会,推出一批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
(四)深入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不少于10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优秀基地和20个示范基地,直接吸纳或辐射带动500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稳定实现就业增收。继续做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用足用好各类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金融信贷和财政贴息的扶持。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对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结对帮扶。继续实施“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扶贫项目,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扶持帮包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致富项目。
三、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和权益保障制度
(五)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积极推动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广泛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培养、选树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实施“万名盲人按摩师培养工程”,不断完善盲人按摩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千牵万•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扶贫行动”,不断扩大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规模。全省培养1000名残疾人电商扶贫带头人,带动1万名残疾人就业。扶持1000名贫困残疾人实现网上创业。继续完善“千牵万”残疾人产品销售平台,建立山东省残疾人电商创业励志联盟,充分发挥联盟作用,打造我省残疾人电商励志创业品牌形象。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和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
(六)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培训。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推动制定第二期《残疾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提高各类残疾人教育质量和融合教育推广水平。配合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通报工作。推动落实一人一案措施,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上学问题。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出台《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实施适合各类别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不断提升残疾人受教育层次。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努力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数。启动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选址、征地等工作。
(七)扎实推进残疾人兜底保障。会同民政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推动落实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取消对“三无”残疾人收养的年龄限制。配合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推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等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个性化政府福利制度。制定推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政策。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八)积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制定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和辅助性就业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8万名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育3-5个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托养服务工作骨干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提高托养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一批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所有设区市和市辖区至少设立一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做好辅助性就业统计工作,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从事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辅助性就业劳动生产项目和产品服务清单。
(九)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指导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建立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督导各市、县残联与卫生部门建立健全儿童残疾筛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继续实施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38.8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修订完善《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管理办法》,制定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规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康复站或康复室。实名制培训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1060名。制定《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做好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举办首届全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技能大赛。举办第二届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和全省听障儿童演讲比赛。成立山东省听障儿童艺术队。
(十)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使康复护理、托养照料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水平有较大提升。扶持泰安市辅具产业园和省内具有辅助器具生产能力的企业。推动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一)扎实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在有关部门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先期介入、主动研究、建言献策;在法规政策实施后,主动跟进,积极反馈。推动出台《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动各市加快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配合省政协做好2017年残疾人重点维权视察调研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七五”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助残活动。开展全省残疾人法律维权状况调查和送法上门服务。研究建立残联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市级“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和县级“爱心助残律师”评选活动。开展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规范化服务活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志愿者联络工作站、无障碍督导工作站。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山东省残疾人网上信访服务平台。落实残疾鉴定免费政策,积极开展重度肢体残疾人上门办证工作,在1-2个市推行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试点工作。研究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加大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活动,不断推进全省无障碍城乡环境标准化建设。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
四、认真抓好宣传文体工作
(十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省和地方媒体上下联动,围绕扶贫奔康工作,形成宣传合力。继续开展“百家媒体记者走基层”活动。推动省市两级电视台开办电视手语栏目。
(十三)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举办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做好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东部赛区的承办工作。筹备成立山东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联合会。继续培育“省级残疾人文化从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残疾人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山东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社区”培育活动,在全省培育100个示范点。继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残疾人工艺美术展。
(十四)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积极培育全省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体育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康发展。加强残疾人体育基地建设,增设一批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青少年运动员培养基地。制定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对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认真抓好各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残疾人体育比赛。认真做好第十届山东省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充分发挥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
五、大力提升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统一部署,实施残联改革方案,优化职能,提升能力,健全机制,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残联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实施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壮大基层残疾人组织,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继续开展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发挥好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专职干事(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部署地方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中,推动落实残联理事长列入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候选人。举办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抓好2017年17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和“志愿助残邻里守望”活动,积极推动全省志愿助残工作。
(十六)充分发挥专门协会和福利基金会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协会建设,鼓励残疾人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大力培养协会工作骨干和残疾人干部。在“自闭症关注日”、“特奥日”、“肢残人活动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节点,组织开展好各专门协会主导的各项活动。开展“精准帮扶•康福万家”康复辅具进万家救助、“衣恋集善幸福同行”假肢适配、“集善•远程视界”白内障复明、“责任烟草•圆梦齐鲁”温馨安居、“共享阳光—让爱飞翔”大型公益演出等慈善项目,扩大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影响力,惠及更多残疾人。
(十七)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启动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支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价格、金融、技术、人才、管理等给予优惠扶持相关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权力制约及预算、收支、合同等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十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绩效管理力度。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使残疾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传递过程。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生活服务、扶贫、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推动建立我省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服务合同,严格验收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扩大购买规模。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扶贫、无障碍建设、康复托养中心建设等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围绕“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历程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十年发展历程征文活动。启动《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建立以残疾人康复服务业务为核心的服务平台。开发《山东省残疾人精准扶贫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省各级残联组织的精准扶贫平台。制定数据交换与共享规范标准,努力实现与残工委成员等单位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构建残疾人实名制信息大数据平台,细化信息分析、成效评价等措施。规范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基层台账数据即时录入。完善省级信息化工作机构,积极引进信息化人才,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